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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英不满判赔邻居18万 称艺人也不能任人宰割

2012年04月18日 10:00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刘若英(资料图)

  在台北的豪华住所,因为装修导致楼下的房子漏水发霉,邻居气得提起诉讼,法院近日判决刘若英败诉,应赔偿邻居修漏费用及另租他屋租金共85万多元新台币(约合18万元人民币)。

  刘若英楼下住户陈姓男子指出,4年前,刘若英的住处装修,加装按摩浴缸,结果只要“她洗澡,我家就漏水”,房子浴厕的天花板、地板、墙壁接缝处漏水,长期下来屋里到处发霉,无法住下去。

  刘若英否认自家漏水,辩称她的房子装修时,已针对全室及浴厕做防漏工程,漏水的可能性相当低;且楼下住户若有渗漏水,可以自行雇工修缮,再向她求偿,但楼下邻居却不修缮,长期任房子闲置,使损害加大。

  法院委托土木技师公会鉴定,认为楼下的漏水,确实是刘若英家的管道间流入引起。法官认为刘若英的房子浴厕重新翻修,格局与原始竣工图已不相同,极可能漏水,刘若英应就楼下漏水负损害赔偿责任。一审判刘若英须赔偿61万多元新台币(约合13万元人民币)的修缮费用;但二审法院认为,除了漏水修复,楼下邻居因此无法在自家房屋居住,另租他处,刘若英应再赔偿租金24万元新台币(约合5万元人民币),合计85万元新台币。

  据了解,刘若英方面对判决提出了不满,称对方因不肯和解,拖越长要求的赔偿也越高,让刘若英感到很冤,刘若英的律师就说:“判赔对方8个月房租24万元(新台币)很不合理,漏水修缮需8个月吗?不能因刘若英是艺人就任人宰割。”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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