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姬被熟人赖账1300万 被告拒绝归还尾款
2012年06月15日 15:01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借钱给熟人投资却被赖账,王姬起诉索还1300多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已正式受理该案。
据悉,程某系香港居民。原告王姬诉称,其与程某于2003年相识,程某以经营困难、投资矿业及酒店为由向她提出借款请求。
据了解,此次被王姬一同诉至法院的,除了与其相识多年的香港人程某外,还有为他们之间所签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三家公司——江西省华昊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华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江西海翔钙业有限公司。
2011年1月,王姬与四被告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程某出借人民币1720万元,期限为一年,被告程某按月分期还款,并约定若被告程某未按期还款则应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3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王姬诉称,其他三被告在合同中为被告程某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程某支付了1720万元。
王姬表示,程某从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陆续还款670万元,剩余款项虽经原告催讨却拒不还款。故起诉要求被告程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共计1385万元,其他三被告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