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李宇春被传整容失败死亡 起诉造谣者索赔10万(图)

2012年07月05日 02:5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资料图:内地超人气女歌手李宇春。 中新社发 骆云飞 摄  

  名人被传“死亡”已不是新鲜事,在地铁里充斥着名人死亡的小报到处都是。近日,被传出“死讯”的李宇春忍无可忍,已向东城法院递交了诉状,向造谣的网友索赔10万元。

  今年3月18日,网上铺天盖地地出现一条消息:李宇春因整容失败死亡,一时间引起坊间热议。李宇春所在公司很快查明了网上的文图,是将去年新闻标题为《王贝死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进行张冠李戴PS合成,此事对李宇春名誉造成了很大损害。当时公司表示,将对利用微博凭空捏造李宇春整容死亡恶意消息的造谣者进行调查,并保留起诉的权利。三个月后,起诉的不是公司,而是李宇春本人,她终将造谣者查出。

  李宇春诉称,2012年3月18日,邹某使用百度贴吧ID“不爱我的走”,在百度贴吧里恶意用Photoshop软件将2010年超级女声成都赛区超女王贝整容手术失败死亡的新闻更换时间和人名,发布了名为“李宇春死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的帖子。此后,该帖在微博与各大网站上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影响极大。不过,好在李宇春3月19日下午就出席了一个活动,高举板砖拍照,亲自粉碎谣言。

  李宇春认为,邹某利用微博和互联网凭空捏造、传播身为公众人物的原告整容致死的虚假信息,对其名誉及其家人的情感造成了严重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邹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等。

  目前东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首席记者 王彬)

【编辑:邓永胜】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