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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生解约案打3年越战越酣 双方均不满判决结果

2012年07月17日 11:25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参与互动(0)
陈楚生解约案打3年越战越酣双方均不满判决结果

  官司打了3年,陈楚生与天娱的解约案非但没完结,反而越战越酣。

  昨日传出消息,长沙中院已于日前做出一审判决:陈楚生被判赔偿天娱以及承担评估费、受理费共计950余万元,不过案件并未就此完结。双方均不满判决结果,再次提出上诉。

  昨日,记者分别对话陈楚生经纪人、律师以及天娱公司,对水涨船高的“赔偿金”做出解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张才金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娱乐圈里,艺人的付出与回报本身就是一种无形关系,损失确定难度非常大,双方容易就此产生分歧”。

  本报记者展娟娟 长沙报道

  背景

  自2009年1月正式提出解约申请,陈楚生与天娱的解约纠纷已持续三年。日前,长沙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陈楚生赔偿天娱公司以及承担评估费、受理费共计950余万元。然而,案情一夜之间又起波澜,陈楚生方面因赔偿金过高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法院能重新审理此案。天娱同样提起上诉,追加1300余万元赔偿,总赔偿金额提升至2200余万元。

  陈楚生方

  没看到赔偿金额的判决依据

  对于长沙中院的一审判决,陈楚生方的代理律师周俊武坦言不在预料之中,除了赔偿金额外,最不能接受的地方还在于预期利益赔偿金额的判决依据始终没有看到,“天娱公司认为陈楚生解约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但这笔钱能不能通过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其中还要考虑到公司的投入成本、市场因素等方方面面,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天娱提供的证据材料。”

  周俊武还表示,目前他们已就证据不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解约案将于两个月内再次开庭审理,对于这桩持续了三年的解约风波最终以何种姿态划下句点,他也表示无法预计。

  陈楚生的经纪人周杰在采访中透露,目前双方仍在等待一个相对公正的裁决,“陈楚生的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表面上看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但每有惊人赔偿数字爆出来,心理上对他的折磨是一定的。”而对于陈楚生方面预期的赔偿金额,周杰直言无法确定,“明星解约案有不少,我们希望只是在一个相对合理公正的赔偿范围内承担结果”。

  天娱公司

  赔偿金参照解约前身价

  对于950万赔偿金不满的,也不止陈楚生一方。天娱方面也同样提出上诉:在一审判定的950万赔偿金基础上再追加1300余万元赔偿——而两方就“赔偿金”展开的拉锯战,也成为这场解约风波迟迟无法完结的主要原因。昨日记者致电天娱方的代理律师李凤祥,对方表示,提出上诉是要求增加预期利益赔偿金额,“签约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解约金额,但从法律层面来讲,艺人的违约责任如果不能够弥补损失,是可以增加预期利益赔偿的。”

  至于2200万元赔偿究竟如何得出,李凤祥没有给出详细回答,只是表示:“(这个数字)根据预期利益赔偿得出,也就是解约行为给天娱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陈楚生方面提出预期利益赔偿缺乏相应证据的说法,李凤祥称是按照既定条件进行评估的,“解约之后陈楚生每年能赚多少钱没有人能说得清,所以这个赔偿金评估是根据他解约前的实际身价进行计算。天娱的主张自然会有相应的理由和依据,至于法院是否采纳,就看法院如何判决了。”

  律师解读

  950万赔偿金应当从何而来?天娱是否需要就赔偿金提供相应证据?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张才金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解读。张律师称,“在娱乐圈里,艺人的付出与回报本身就是一种无形关系,比如公司对他的宣传力度,他的市场认可度都不是一成不变,损失确定难度非常大,双方容易就此产生分歧。”

  解约赔偿金包含哪些方面?

  张律师称,“根据《合同法》规定,赔偿范围除直接损失外还包括可期待利益,即可得利益损失。其中天娱公司给第三方造成的违约赔偿金应属于直接损失,是有证据表明已经实际发生或确定可以发生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损失就包括天娱公司通过履行双方合同可获得的演艺、代言、赞助或广告等收入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怎么计算?

  张律师表示,可得利益损失是对未来收益的一种预计,而这种收益受市场风险影响比较大,不能以解约前或者现在的市场情况进行简单推算,况且娱乐行业是个非常特殊的行业,不像生产型的企业有比较客观的成本支出和相对固定的收益,所以违约所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的具体金额不会是一个非常精确的结果。对是否应采信评估鉴定结论,关键在于法院如何运用自由裁量权,对评估鉴定的程序、方法、科学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做全面考虑而定。

  律师解读

  那些年,解约过的明星

  ○尚雯婕 2006年刚获得超女冠军,尚雯婕就与天娱玩起失踪。最终为换取自由身,付了700万的违约赔偿金。

  ○周笔畅 2010年,周笔畅正式提出与上海天娱解约,天娱提出500万违约金,周笔畅用自己所有收入付清违约金。

  ○张靓颖 张靓颖是第一个与天娱解约的艺人,也是目前为止最顺利的,据说当年其背后的“智囊团”找到合约漏洞,张靓颖才得以顺利脱离天娱,加盟华谊音乐。

  ○何洁 因不满公司炒作,2009年3月,何洁单方面宣布与天娱解约。8月7日,仲裁委判定她为“根本性违约”,需要向天娱赔偿80万。

  ○张杰 参加“我型我秀”比赛夺冠后签约上腾娱乐,合约期限为6年。由于缺乏宣传,专辑反应寥寥,演艺事业陷入停滞。2007年单方面向上腾娱乐发出解约函,并报名参加湖南卫视“快男”比赛。有消息称“分手费”可能超过200万元。

  ○王啸坤 顶着“型秀冠军”光环出道,最终与上腾娱乐分手,据说原因是双方音乐理念不统一。王啸坤在家人帮助下支付了七位数人民币的解约费,从零开始。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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