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陈琳两任丈夫抢房产 知情人:张超峰没出过一分钱

2012年07月19日 15:31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陈琳(资料图)  

  2009年10月31日,歌手陈琳在北京跳楼自杀。三年后她在北京留下的价值千万元的房产,令两任丈夫打起了官司。前晚,陈琳的第二任丈夫张超峰向媒体爆料:经过北京著名律师刘爱民、江浩长达一年多的艰难取证和秘密调查,“我现在已得到陈琳前夫沈永革霸占陈琳千万房产的多个确凿证据”。7月9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预计将于7月底正式开庭。

  去年清明节,张超峰突然向媒体惊曝:他的妻子陈琳生前悄悄在北京国贸附近买了套200多平方米的千万豪宅,一直被前夫沈永革霸占。对此前晚张超峰向某媒体透露,他是陈琳生前的合法丈夫,只有他和陈琳的妈妈有继承权。陈琳跳楼自杀后,他在北京一直没有工作,日子过得很苦。为了找到沈永革霸占房产的证据,他配合律师,到北京、重庆等地四处取证调查。而父亲为支持他打官司,竟把湖北老家一套价值20多万元的房子卖了。他同时承认在陈琳去世因为精神崩溃,在陈琳大哥给他的一张放弃陈琳所有财产的纸条上签了名:“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作为陈琳的合法丈夫,和陈琳的母亲是有权利合法继承陈琳的遗产。”

  张超峰代理律师刘先生证实说他们已确认2007年沈永革陈琳离婚时,沈永革以无偿赠与形式将房产过户陈琳名下:“但沈永革于2010年10月悄悄地将房产,以每平米8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他人。”

  对此沈永革的一位好友回应道:“张超峰这种做法很不光彩!当初,张超峰当着很多人的面,说陈琳所有的东西他都不要。至于这套房产,当初是沈永革付了首付买的,陈琳负责每个月的月供。张超峰没有出过一分钱。严格说,这房子是沈永革与陈琳的共同财产。” (恩湖)

【编辑:蒲希茜】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