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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遗产案开庭 沈永革律师:张超峰没有原告资格

2012年08月24日 07:3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昨日,已故歌手陈琳的丈夫张超峰状告陈琳前夫沈永革侵占陈琳房产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因其中一名被告法院未能通知到,变为法院谈话。沈永革的代理律师卢兴国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张超峰因为曾签下《放弃继承遗产说明书》,“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此前张超峰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称,当时他还在处理陈琳后事期间,签字时喝得很醉,精神也很痛苦。陈琳的哥哥陈谊把打印的声明书让他签字时,连看都没看就签了,之后再也没见过这张声明书。

  昨日,卢兴国告诉记者,这次谈话双方都呈上了证据,沈永革提供的证据中,最关键的是张超峰在2009年11月10日签下的《放弃继承遗产说明书》,“张超峰对签下这个说明书说法很多,不管你是不是喝醉了,如果你不是未成年人,有自己的民事责任能力,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卢兴国表示,这套房子属于陈琳的母亲何从伦,因为当时房子在沈永革名下,为了方便,她让沈永革配合卖房,“他们在2009年11月13日签下《遗产处置协议书》,而在2010年8月10日,沈永革把卖房子的216万元给了何从伦。”成都商报记者 曾灵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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