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郭美美玛莎拉蒂案调解失败 车辆贬值21万存争议

2012年10月26日 15:4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炫富女”郭美美的玛莎拉蒂车被撞,她起诉肇事者赔偿69万余元。今天上午,郭美美的代理律师称,因双方就赔偿数额意见分歧较大,法院调解失败。

  2011年5月28日晚8时许,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在朝阳区金桐东路北口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被正在转弯的吴先生驾驶的奥迪车撞上,造成郭美美的玛莎拉蒂严重损坏。

  后经交管部门认定,吴先生承担事故全责。

  奥迪车的所有人是中粮集团。后郭美美将中粮集团、吴先生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69万余元,其中包括车辆修理费41万余元、车辆贬值损失21万余元和2.6万余元的鉴定费等。

  郭美美的代理律师吴俊强上午接受采访时表示,郭美美及被告中粮集团均有意就该案进行调解,但在具体赔偿数额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导致调解失败。

  在昨天下午的庭审中,中粮集团就评估机构对玛莎拉蒂作出的21万余元的车辆贬值数额持有异议。

  根据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认为玛莎拉蒂的维修项目中,有多个项目不应当修复,且有8个项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维修。中粮集团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吴俊强律师提出,玛莎拉蒂车属进口的高档汽车。维修过后的玛莎拉蒂,很难完全恢复到新车性能和品质,对车辆驾驶的舒适性、整车的安全性及操控性均产生影响,因此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

  据了解,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编辑:张曦】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