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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酒驾被罚保持沉默 犯错不认错引公众批评

2012年10月27日 15:10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资料图:王志文。  

  昨天凌晨,演员王志文被上海警方在例行盘查中验定为酒驾。作为公众人物,其所起的负面示范作用让人警醒。而截至记者发稿其仍保持沉默的态度,更是引起公众的批评。

  酒驾扣证过往多“劣迹”

  据上海长宁交警部门透露,王志文酒驾被认定后,将依法被处以1000元罚款、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同时,王志文必须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班,学习班合格后必须满6个月才能凭合格成绩单领回驾驶证。

  这并不是王志文第一次酒后驾车。2009年,王志文在上海某酒店门口被记者拍到,当时满脸通红、满身酒气的王志文竖起中指对记者说:“你们这样拍我,是没有人格的举动,你们对得起你们的父母吗?”说完开车离开。“竖中指事件”图片流传颇广,昨日还被一些网友翻出误以为是其这次酒驾现场照。同时,王志文此前在上海、北京等地的多次醉酒照片,也被网友挖出。

  保持沉默实在要不得

  比犯错更错的,是不认错、不道歉。事实上,王志文酒驾事发后,除了事件本身外,王志文至今仍保持沉默,未向公众道歉的态度也广受批评。

  “戴手铐脚镣坐在囚车里,向往车外的自由。喝酒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自由,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艺术工作者。”这是去年5月9日,因醉酒驾驶造成四车连撞、四人轻伤的音乐人高晓松在法庭上一段悔罪心声。诚恳道歉的态度获得了大家的原谅,而王志文以及他身边的相关人士至今保持沉默的事实却招来了网友犀利的批评。他在2007年、2009年的两次酒驾纪录被接连翻出,另外,像“拿记者名片包口香糖”等无理事件也重新被提及。

  作为社会公众人物,面对已经犯错的事实,却选择用沉默来回避,“没有担当”的公众形象实在要不得。   

  本报记者 孙佳音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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