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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购看"泰囧"被迫补差价 将提起集体诉讼

2013年01月10日 15:4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团购券看《泰囧》要补差价!1月9日,一名律师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依法查处美团团购网和星烨南岭电影院涉嫌发布虚假价格广告、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该律师表示,他将尝试提起集体诉讼。

  2012年12月19日,深圳律师庞琨在美团网上购买2D双人观影套票一张,价格为49.8元。当天庞琨到布吉星烨南岭影院观影,换票时被告知要加收20元,10元为限价票价,10元为团购手续费,但影院方并未向庞琨出示所观的电影为限价片的任何依据,影院内也无此影片为限价片的告示,星烨南岭影院打印出的电影票也仅显示为总票价为60元,经庞琨一再交涉后影院最终同意为多收取的20元写收据。据庞琨现场观察,短短十分钟内持团购换电影票《泰囧》的观众均被要求加价20元。观众大多疑问重重,但少数争辩之后均掏钱换票。

  事件发生后庞琨第一时间在新浪微博(@庞琨律师)对此事进行曝光,随后美团网在网上和线下与庞琨进行了沟通,并表示愿意退还10元美团代购券解决此纠纷,庞琨要求星烨南岭必须纠正乱收费的行为才愿意和解,但美团和星烨并不愿意。

  庞琨认为,这种团购后又加价才能换票的行为已经构成消费欺诈。第一、团购发布49.8元的双人2D观影团购信息,但在实际观影时却收取69.8元,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已构成发布虚假信息,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第二、影院实际收取69.8元的钱,但只出具60元的票据,违反票据管理的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应该查处。第三、美团团购和星烨南岭影院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该查处。

  1月9日,庞琨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依法查处美团团购网和星烨南岭影院涉嫌发布虚假价格广告、进行价格欺诈、和违反票据管理的相关规定。“他们明知道是错误的,但是也知道消费者大多忍气吞声,不愿意站出来,所以他们就可以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这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庞琨表示,后续将考虑提起针对美团团购和星烨影院的公益诉讼,希望更多有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与他联系,一起提起消费者维权集体诉讼。 记者林洁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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