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张馨予被指为李晨弃东家 男方曾打算帮其开工作室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2月19日 14:4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月18日,张馨予发表声明,就近来“违约惹官司”、“法院禁止擅自参与商演”等负面新闻作出详细回应。在声明中,她透露因与经纪公司在经营理念上存在较大差异,已于今年1月向AEG亚洲娱乐递交了解约函。同时,她强调目前一切工作均在正常进行,未被任何法院禁止参与演艺事务。同一天,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AEG)也发表声明,正式宣布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张馨予违约。

  张馨予声明:

  一切工作照常

  据此前香港媒体报道,张馨予的经纪公司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于2月14日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张馨予,要求法庭颁令宣布双方合约仍然有效,并要求张馨予继续履行合约;AEG还提出索赔500万元人民币(约620万港元)的违约赔偿金,更要求法院禁止她擅自参与娱乐或商业活动。诉状称,被告于今年1月发信给原告,表示马上终止双方合约。原告认为她的单方解约无效,所以提起此次诉讼。

  而张馨予的声明中则称,她于2013年1月向AEG书面送达终止合约的解约函,动因是:“第一因为不能苟同公司对于艺人新闻的操作方式;第二因为公司早已于去年11月份与我的经纪团队终止合约,公司因此已不具备履行合约条件;第三与公司的艺人经营理念存在较大文化差异。”声明最后称,该事件已交由律师全权处理。

  新亚洲娱乐声明:

  已经入禀法院

  针对张馨予单方面宣布解除合约一事,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昨日也发出声明。声明中说,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已就本次事件全权委托律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并且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声明中同时强调,在事件未完全解决之前,任何未经该公司授权和批准,与张馨予私下达成的演艺活动协议皆属违法,定必采取法律行动追究。

【编辑:鲍文玉】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