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李天一未被取保候审 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

2013年02月27日 02:5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视频:李天一登多家国际媒体 被贴上“丑闻”标签 来源:辽宁卫视

  昨天网上关于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强奸案再爆出所谓“最新进展”,有网友称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取保候审。但据记者证实,截至昨天记者发稿时,李某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李博宏仔”的微博账号已被禁言。

  昨天上午8时27分,一个名为“李博宏仔”的网友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帖称,“2月26日早上八点二十六分,李某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现正回家中。”两个小时内该微博就被转发了1000余次。

  记者点击该网友的认证信息看到,该网友是广东省广州市人。记者曾试图同该网友取得联系询问其信息来源,但未得到回应。记者看到,大部分网友对该条微博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真的假的?赶快出来辟谣吧!”不少网友在转发时如此评论。

  据记者多方核实,目前李某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并未被取保候审。

  多位网友针对这条微博向新浪方面提出不实信息举报,记者在“微博社区管理中心”看到,在双方举证阶段,网友“李博宏仔”在发出上述微博3个小时后,于11时26分,发出了一条自我辩护“我投降了!!!!”之后,即不再申辩。而旁观的网友中,有146人支持举报人,只有17人支持“李博宏仔”。

  随后,新浪方面判定被举报人“李博宏仔”的言论构成“发布不实信息”。并根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对其作出扣除信用积分5分,账号禁言7天,禁被关注7天的处理结果。

  据了解,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 何欣)

【编辑:官志雄】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