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由未成年检察处审查 年龄曾遭质疑
2013年03月04日 10:42 来源:大河报 参与互动(0)
李双江之子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罪一案已由北京海淀警方向检方申请批准逮捕。日前记者从北京海淀检察院了解到,该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将由未成年检察处直接决定是否对李冠丰等人实施逮捕。
根据警方对该案公布的消息,李冠丰等5人于2月20日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在羁押期满7天时,警方依法对李冠丰等人延长过一次刑事拘留审查期。
警方在李冠丰等5人被警方羁押9天后向检方报送了案件相关材料,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将在7天内,对是否批准逮捕李冠丰等人作出结论。
北京海淀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普通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批捕处处理,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由该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处理,实行“捕诉合一”。因李冠丰为未成年人,所以该案将由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处审查后作出结论。
□法晚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