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李天一律师发声明称"不应舆论审判" 网友反映激烈

2013年03月20日 09:45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裴军运) 前不久,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因涉嫌轮奸被批捕。昨天,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声明中强调“相关人员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引发网友的激烈反应。该条微博于昨天12:40在新浪娱乐微博发布,截至16:48,已经有15478人参与围观,大多数网友表现出的态度是对声明的不解和嘲讽。

  安徽安庆网友“迟来的老潘”显然对“舆论审判”一词感觉不爽。“我对小李的案子一直没说什么,年轻人一时犯浑触犯法律,就让法律制裁。看到律师声明,我还真要说两句。他都涉嫌犯罪了,还不能说啊?老百姓担心可能的司法腐败,让他逃脱应有的惩罚有什么错啊?谁给你的权力不准人们议论此案。我就舆论审判了,你能怎么样?真是没事找事嘛,还嫌别人关注此案不够吗?”

  网友“打铁打不动了”应和道:“难道干了脏事还不准人说?说了就是舆论审判?”来自内蒙古乌兰察布的网友“大肚弥勒福”也说:“你梦鸽不反省你儿子的罪过,怎么可以?人家姑娘就该被轮奸?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行不行啊?人们有过激言论,也是你儿子屡教不改造成的。请扪心自问。”

  网友“太陽太陽”看起来语气温和但嘲讽味十足:“也是个契机啊,如果因为这些有权势的人致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更完善,也是好事的。”

  网友“Aimily女人爱美丽”颇有意味地总结了四个字:“必须扩散”。

  律师的声明重点:

  鉴于刑事侦查过程的保密性,本律师不便透露案件情况。但是部分媒体和网民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诸如“李天一76人律师团”、“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受害人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等对本案不实的报道和传播、“以讹传讹、人云亦云”的行为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本律师郑重提醒相关媒体和网民对自身不实的言论进行自查并尽快消除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保留对侵犯李某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利!

【编辑:蒲希茜】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