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高英旭性侵未成年人获刑5年 戴电子脚链10年
2013年04月11日 10:44 来源:深圳晚报 参与互动(0)
4月10日上午,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韩国艺人高英旭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以强奸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骚扰等罪名判处了高英旭有期徒刑5年,并佩戴电子脚链10年。
负责此案的法官表示,高英旭利用青少年对艺人的好奇心来实施犯罪,对被害者们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而且高英旭还在因涉嫌性侵未成年人而接受调查期间再度犯案,性质非常恶劣,因此虽然有被害者与高英旭达成和解,法院仍决定对高英旭处以严刑,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公布个人情报7年、佩戴电子脚链10年。
高英旭被指控在2010年分两次性侵未成年少女A某,又在2011年7月对另一名未成年少女B某实施性骚扰。高英旭因这两起案件而接受警方调查时,又于去年12月1日将当时年仅13岁的C某骗到自己的车里实施了性骚扰。高英旭对于是否进行上诉没有任何表态,按照韩国相关法律,他可以在一周内对本次判决提出上诉。(小易)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