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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模仿电视节目偷骨灰盒敲诈 被判入狱4年3个月

2013年06月11日 15:37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0)

  看过一档盗窃骨灰盒敲诈公墓管理处的电视节目后,30岁的段海强模仿电视情节,采取同样的方法实施犯罪。昨日,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段海强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2年10月26日15时40分,盘锦市辽河口分局羊圈子派出所接辖区居民王红报案称:10月23日9时许,她发现已故母亲耿玉英的墓地被人挖开,其亡母骨灰盒及骨灰被盗,25日20时许,王接到勒索信,要求汇款两万元才归还骨灰。

  警方最终确定凌海市三台子镇居民段海强有重大作案嫌疑,遂立即对其展开抓捕,并于29日晚7时在凌海市火车站前将其抓获。

  段海强1983年1月24日出生,无职业,被捕前住凌海市三台子镇。2008年1月29日,他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凌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段海强交代,2012年10月21日16时许,他在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羊圈子镇一铁路桥附近墓地看到一家出殡,他等到天黑后,将死者耿某的照片、骨灰盒(含骨灰)盗走。次日,他多次给耿的亲属孙某打电话,以骨灰相要挟向其索要人民币3万元。耿的家属万般无奈给段海强汇款人民币6000元,可是只得到死者耿某的照片。段某继续向死者家属索要人民币1.5万,多次被敲诈后死者的家属只好报警。

  段海强说,夜晚盗窃骨灰盒时,也非常害怕,进墓园腿就软,浑身发抖。每次都这样,控制不了,每天晚上都是噩梦。

  经审理,盘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海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昨日,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段某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段海强没有提出上诉。

  胡建 辽沈晚报、北国网特派盘锦记者 徐刚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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