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代理律师请辞 称“因为案情发展需要”
2013年06月26日 11:20 来源:大连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和4个男孩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的聚会上,将一位已经醉酒的女孩带离酒吧,并在湖北大厦的一个房间内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2月19日,警察接到了这个女孩的控告。随后,警方将5人抓获。
案发以来,自民间形成一轮关注后,开始进入案件的沉默期。6月本该是案件的一个节点。按“刑诉法”规定,批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3个月。但6月初,记者致电北京市公安局时,对方的回答是:不能回答关于此案的问题。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请辞,退出了对李天一案的代理。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