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娱评论:梦鸽护犊之心使人对李某某成长多了担心

2013年09月02日 16:0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李某某母亲梦鸽近日接受专访截屏

  庭审之后,梦鸽在访谈中含泪道歉,似乎表现了名人应有的诚恳。但是,听来听去,却不知她在向谁道歉?为什么错事要道歉?至少到目前为止,她总是令人感到有那么一点失望。

  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经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之后,按照法律程序,当事人在法庭上经历了受审陈述,聘请的律师也提交了证据、作出了辩护,接下来,应该等待法院一审宣判。但是,走出法庭的李某某之母梦鸽,连日来连续亮相凤凰、新浪等网络媒体高调发声,一方面以“冤假错案”之说否定案情,一方面把矛头直指同案嫌犯的律师。她的言论顿时又掀起轩然大波,作为嫌犯母亲,她似乎在向公众重新划定案情走向,但作为著名歌唱演员,她的不依不饶,却产生了“引火烧身”的负面效应。

  梦鸽在庭审后的言论,总是在强调儿子“善良,忠义,热爱学习”,似乎乖儿子不可能违法乱纪。毫无疑问,母亲是最了解孩子的人,但是,梦鸽口中的李某某如何懂事、如何有特长,仅仅是儿子在她面前时给她留下的印象。而李某某不在她面前时,不到准驾年龄就拥有改装车,两年前就因寻衅滋事被判劳教。此次事发之夜酗酒、泡妞、打架,16岁的孩子有如此作为,说他胡天野地、劣迹斑斑,一点也不过分,母亲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事实仍然客观存在。梦鸽用儿子在自己眼前的表现,来替代和掩盖他在外面的行为,显然有她的用意。因为名人之子犯事,公众更会关注名人;未成年人涉嫌违法,当然会引起舆论对父母的追责。把儿子打扮成正人君子的同时,抛出受害人杨某某报假案、酒吧工作人员敲诈等已经呈堂的言论,是在为儿子推脱,更是在为自己卸责。不过,如此“护犊之心”,让公众对于“子不教,父母之过”的古训,有了更形象的理解,也不免使人对李某某今后的成长,又多了几许担心。

  这起涉嫌轮奸案,经由警方调查、法院审理,一审判决不久就会宣布。被告如果不服审理结果,完全可以继续上诉。然而,梦鸽在庭审后似乎非常生气。她气的是同案另外被告人的律师,“误导他的当事人做伪证”“人格有问题”“对我们的报复”等等。言下之意,同案其他4人的当庭道歉,都是这位律师的“报复”所为。梦鸽有气,自然是认为由于这位律师作怪,使公众更加确认此案确凿,让不承认有罪的儿子成了法庭的孤独存在。当然,她与这位律师打“口水仗”,也并非仅仅为了“出口气”,因为如果真是这位律师不作为,她完全可以告上法庭。事实上,尽管她一再表示“尊重法律”“相信法院”,但她还是相信“事在人为”。儿子虽然在案件中被孤立,已经陷入了难以挽回的境地,判决结果毕竟没有宣布。从梦鸽的指责力度来分析,她也许会以为,在真正判决之前,还可以通过披露“案外之情”,引导舆论向法院施加压力,说不定,能争取到最大的回旋余地。当然,这仅是她的一厢情愿。

  在该案审理的第一天,梦鸽白天出席庭审,晚上赶到剧场,在她所供职的文工团60周年晚会上唱起了《祖国我永远祝福你》。作为歌唱家,她忍住痛苦微笑登台,说明她忠于职守。显然,观众的掌声,是对歌唱家的尊重。然而,她说登台时“我得到热烈掌声,是因为我是一个母亲”,却有点偏执了。试想,如果观众得知她还在一味袒护儿子,会给予“热烈的掌声”吗?难道不是母亲的歌唱家登台,就没有热烈的掌声吗?

  ■ 梦鸽是一位母亲,如果李某某因此而不能出人头地,但能健康成长,说明她尽到了母亲的责任;

  ■ 梦鸽是一位艺术工作者,如果能以真善美的艺术真谛来教育与要求孩子,让李某某不能成为公众眼光里胡作非为的“小霸王”,说明她教子有方;

  ■ 梦鸽是一位歌唱演员,如果她能意识到自己是公众人物,言行会产生社会影响,也许她会仔细考量自己的每一句话。(杨建国)

【编辑:耿庆源】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