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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十年 律师:不公正 将上诉

2013年09月26日 11: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9月26日,梦鸽走进海淀法院。北京海淀法院定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三人每人赔偿被害人1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廖攀 摄  


 

    9月26日,梦鸽走进海淀法院。北京海淀法院定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三人每人赔偿被害人1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廖攀 摄  

  中新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罗攀 阚枫)北京海淀法院今天上午对李某某等五人涉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李某某律师陈枢在法院外对媒体称判决不公正,他说:“证据全都是言辞证据和口供为主,口供不稳定,不能完全作为判决的证据”。

  陈枢称自己跟李某某家人想法一样将上诉。他表示相信司法,并透露被害人已经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李某某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上写道:辩护律师一直坚持无罪辩护,一以贯之,对刑期不予置评。此前有过沟通,只要判决有罪,李家必上诉。对事实、司法和未来的信心永不磨灭。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没有接受媒体访问,他在出安检口时向守候在法院门口的记者挥手致意。

  北京海淀法院今天上午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一位女事主报警。据女事主称,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开展工作后,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随后被刑事拘留。7月8日,海淀检方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提起公诉。

  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时间。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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