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二审开庭 李某某翻供称未参与强奸
2013年11月20日 16:5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9日上午9时许,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截至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
昨日上午8时15分左右,押解李某某等人的法警车驶入一中院南门。约半小时后,梦鸽乘坐的黑色帕萨特轿车直接驶入法院,避开了所有媒体。
据北京一中院于中午12时43分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的消息,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宣读了上诉状并陈述了上诉理由。在法庭主持下,检察员及部分未成年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上诉人及部分原审被告人进行发问。
据传,李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言。此外,李家还有一份专家意见向法院提交,并申请了此前的鉴定人出庭。
昨日22时46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二审宣判时间另行公告。微博称,庭审期间,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予以驳回。
据新京报报道,知情人士称,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记者孟庆利、通讯员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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