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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未发现李亚鹏借公益敛财 兼任法人需整改

2014年01月08日 11:3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周筱赟除实名举报李亚鹏借公益敛财,并质疑李违反规定同时担任多个组织的法定代表人。7日早上,北京市民政局官微表示,“根据审计情况,未发现以公益名义敛财等问题”,但是“兼任其它组织法定代表人属实,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周筱赟质疑,“书院中国”名称违反民政部有关规定使用“中国”字样、李亚鹏违反规定同时担任多个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此前,北京市民政局网站信息显示,“书院中国”法定代表人为李亚鹏;经过工商部门查询后发现,李亚鹏同时还是北京市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东方早报》近日报道:“北京美丽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人李亚鹏已经变更为张萍。此外,记者查阅得知,张萍担任法人的公司还包括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中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书雅集贸易有限公司。”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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