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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电影票房被“偷”20亿 电影局规范票务统计

2014年01月27日 10:41 来源:城市快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向“偷票房”等不良行为“宣战”。此举被称为近10年来最大的一记针对净化电影市场的“重拳”。尽管广电总局整治电影市场乱象的决心和力度一年比一年大,但不少行业人士认为,“重拳”能否击中“要害”,还要看电影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场运营者如何配合。

  实际上,上世纪90年代初就存在偷票房这种现象,正是这一痼疾,让2013年电影市场的真实数据“缩水”了近一成。光线影业总裁王长田直言,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电影可统计总票房217.69亿元,至少有20多亿票房被“偷掉”。据了解,偏安一隅的三四线城市的影院是偷票房的主力军。国盛影业总经理高军认为,三四线城市电影市场近年来急速扩容,票房增长很快,而且这些地方的影院建设门槛比较低,投资人的职业素质不高,院线对这些地区进行市场监察的成本也较高,导致这些地区偷票房情况较严重。

  据了解,该通知的出台依托于此前出台的《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技术规范完善的是系统售票服务与管理功能,从硬件上确保影院规范使用票务系统,杜绝双系统偷漏瞒报等行为,通知则强化了对票房软件市场准入和市场应用的管理,要求电影院线公司要加强对影院的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特别强化了执行力度。“新规定的作用在于整治投机取巧的经营者。他们价值取向并不是推动行业发展,而是仅仅局限于对眼前经济利益的追求。相应惩罚和监管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维护院线的正常经营秩序,有效规避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北京卢米埃影城经理郭辉说。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有利益在,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北京乐视影业总裁张昭认为,行政条例不具备法律效力,通知能否落到实处,还要看电影行业管理部门和主要的市场运营者怎么配合。“广电总局整治电影市场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客观来看,应该把此次政策的出台看作整治过程中的一步,而不是终点。下一步,应更多推进电影立法。”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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