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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命案爆料人未被判侵权 白母败诉后不服已上诉

2014年02月11日 09:4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2月28日,周成海在刺杀白静后即自杀身亡。其朋友巨春雷第一时间在微博爆料该事及两人情变等内容。因认为巨春雷行为侵犯女儿名誉权,白静父母将其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百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白静父母诉求,白母不服判决已上诉。

  青年演员白静曾出演《血色湘西》《功夫咏春》等影视作品。2008年,白静与周成海结婚。2012年2月,白静起诉离婚。2012年2月28日中午,周成海持刀在白静住所内将白静刺伤,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刺伤白静后,周成海即自杀身亡。

  当天15时07分,巨春雷在微博上公布白静被刺杀、周成海自杀身亡、两人积怨已深等消息,并发长微博爆料两人情变涉及第三者、经济纠纷、周母病中受刺激而死等。此后,该长微博被转发9000余次、评论4600余条,且被多家媒体转载,成为媒体报道周成海行凶原因的主要消息源。

  白静父母认为巨春雷恶意炒作,捏造情节大肆散布不实言论,侮辱了白静人格,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同时,白静父母还表示,即使巨春雷言论真实,也侵犯了白静隐私,故诉请朝阳法院判令巨春雷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涉及隐私为由,白母申请该案不公开审理,法院未公开庭审。庭上,巨春雷辩称他说的全部是事实,没有诽谤侮辱内容,没侵犯白静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为证明言论属实,巨春雷还提交了周成海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书写的材料。此外,周成海的哥哥等多名证人也在庭审中出庭陈述。

  朝阳法院审理认定,巨春雷爆料内容真实,不构成侮辱、诽谤。其所披露的白静情变等内容虽属隐私,但在社会关注白静被刺杀一事时向社会公开原因,不得不提及白静的感情生活。相较该隐私,公民的自由表达更应受法律保护。最终,朝阳法院认定巨春雷言论不构成侵权,并驳回了白静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记者张淑玲通讯员刘奇琦)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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