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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最高或可判刑3年

2014年03月20日 09:53 来源:金羊网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李代沫吸毒案件有新进展,平安北京在官方微博通报:“歌手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外,该案被抓获的其余7名嫌疑人中,1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6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代沫是在自己的暂住地被控制的,该房是他承租的,李代沫为这些吸毒人员提供了吸毒场所。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有律师表示,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注射、吸食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对于吸毒人员,根据我国《戒毒条例》的规定,原则上应当自愿戒毒,但也会视情况,安排社区戒毒,严重的则会被安排强制隔离戒毒。此外,我国刑法目前并没有聚众吸毒的罪名,但是对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却有处罚规定,违反者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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