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剧本版权引纷争 芦苇:无意贪功
2014年04月23日 17:40 来源:长江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作家、编剧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通过律师发声,称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声明表示,电影《霸王别姬》一切版权均属汤臣电影公司,芦苇已就其完成改编台词本部分的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其对电影剧本并不享有所有权、发表权、出版权及使用权等权利,严禁芦苇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表或使用《霸王别姬》电影剧本。汤臣(香港)电影有限公司也发函,称《霸王别姬》剧本著作权归其所有,并未有出版计划。
对此,芦苇接受采访回应,“我不太清楚(是否拥有版权),但这本书还没有出版,我只是有这个想法。”目前也没有具体操作出版事宜,“如果他们对我出版这本书有不同意见,有异议,我们可以联系沟通,如果放到集子里,我也会打上‘李碧华原著’的名字,如果根据法理不允许我出版,那我不出就好了。”对声明称,芦苇只是对方言部分修改,他否认,“我的剧本对小说进行了大部分改进,包括结尾都完全不一样,小说是程蝶衣结婚过上正常人生活”,而且“最后陈凯歌告诉我要我对剧本负完全责任”。芦苇还强调,“我并没有说要贪功”,希望李碧华能够包含和原谅,他只看到过李碧华写作的一稿剧本,所以不知道她还有三稿剧本。最后,芦苇也称不排除找律师解决此事。
【编辑:耿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