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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芦苇否认曾入狱:是因跳舞被公安机关带去审查

2014年04月24日 09:13 来源:大连晚报 参与互动(0)

  前日,《霸王别姬》小说原作者李碧华通过代理公司向剧本改编者之一的芦苇发出严正声明,称内地知名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

  声明中称“《霸王别姬》原著小说由李碧华女士独立创作完成,并于1985年发表,李碧华女士是原著小说《霸王别姬》唯一作者,依法享有版权。影片《霸王别姬》因台前幕后团队精诚合作才能共创佳绩,不容许一人夸大贪功为己有。”根据“编剧”合同约定,《霸王别姬》电影剧本一切版权均归属于汤臣电影公司,芦苇已就其完成改编台词本部分的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其对电影剧本并不享有所有权、发表权、出版权及使用权等权利,严禁芦苇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表或使用《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称其“关于在电影《霸王别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纯属自欺欺人”。

  而汤臣(香港)电影有限公司也发表了关于《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版权的声明函,声明函称:《霸王别姬》系我司于1993年投资并发行的电影,该影片以及影片剧本的著作权归我司享有,受法律保护。特别提醒注意,我公司至今未有将该电影剧本出版之计划,任何未经我公司书面许可出版、发行、修改及以任何形式使用该电影剧本之行为均系侵犯我公司之合法权利,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不久前,芦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有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的剧本,希望能够为学电影的人提供一个参考。正是这一举动,引发了此次纷争。芦苇本人对于声明中有关“意图侵权”的指责感到委屈,他表示,“如果我有话说得不当的地方,可以私下沟通。”

  对于声明中严词警告芦苇“不容许一人夸大贪功为己有”,芦苇感到冤枉,“我并没有说这个剧本完全是我写的呀,我也没有否定李碧华原著所提供的基础,剧本原创都属于她,但剧本改编是我。我完全同意这是个集体创作,我们拍完电影之后,关系也很好,怎么就忽然冒出这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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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芦苇曾坐牢

  声明除曝出上述内容外,还曝出芦苇隐私,称当年芦苇为加入剧组,“主动告知曾因‘流氓罪’坐牢出狱”。

  芦苇认为在声明中提到的“流氓罪”这一点有点莫名其妙,“这个是当时侃大山的时候我当个笑话给大家讲的,而且那是1983年的事,改编《霸王别姬》剧本都是1991年了。”至于是否真的曾入狱坐牢?芦苇笑言,“那时我跟人家跳舞,被公安机关带去审查,关了一段时间就出来了,并没有被逮捕和入狱一说。”“我都没有出书,没侵犯他们的权益呀,为什么要曝隐私呢?我是信任他们才说的,现在没必要扯上人品的事吧,这算不算他们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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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王别姬》是导演陈凯歌的第5部作品,也是陈凯歌电影创作中的一个转折点。影片改编自香港著名作家李碧华的小说。围绕两个京剧艺人半个世纪的悲欢离合,展现了对传统文化、人的生存状态及人性的思考与领悟,是两岸电影人合作拍片最成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中国电影雅俗共赏的典范作品,并获得第46届戛纳国际电影节最高奖——金棕榈奖,这是中国在戛纳电影节历史上首次捧得金奖。打破中国内地文艺片在美国的票房纪录。综合

【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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