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少李宗瑞获判79年7个月 执行30年
2014年09月03日 09:17 来源: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台湾富少李宗瑞获判79年7个月
执行30年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昨天,台湾“富二代”李宗瑞性侵偷拍案在台湾二审开庭。最终,李宗瑞被依“乘机性交罪”“妨害秘密罪”等罪被判刑79年7个月,由于有期徒刑最高上限仅可判30年,合议庭因此宣告他应合并执行30年,并须赔偿2745万新台币。
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34名女子案,一审轻判18年6个月,昨日二审则改判,全案可上诉。据悉,重判的原因是法官认定原审无罪的部分,因李确有违背被害人意愿,改判有罪。
【编辑:鲍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