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杨澜律师函澄清网络谣言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2014年11月06日 07:5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5日,杨澜委托律师发布声明,就已被判刑的网络传谣人“秦火火”入狱前编造的“谣言段子”:“美国国籍事件”、“万里大造林事件”、“达芬奇代言事件”、“阳光卫视诉讼事件”、“希望工程事件”等谣传逐一进行了正面澄清,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声明函表示:第一,杨澜女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外籍身份,不持有外国绿卡;第二,杨澜女士从未代言过“万里大造林”项目,该项目系盗用杨澜女士公益植树形象;第三,杨澜女士早年给予希望工程的捐赠没有任何不当行为,青基会原秘书长徐永光已在2011年就此做出公开说明;第四,阳光卫视的转让符合香港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并无诉讼产生;第五,杨澜女士没有代言过达芬奇家具品牌;第六,有关杨澜女士私生活的谣言纯属无中生有,恶意编造。

【编辑:耿庆源】

>文娱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