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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惹争议 两电影公司称获版权

2014年12月04日 17:42 来源:东南商报 参与互动(0)

  《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权近日陷入“罗生门”,乐视、光线两大电影公司对外均称获得了电影版权,乐视还公布了黄晓明、杨幂的主演阵容。原著作者顾漫认为她与乐视的三年版权合约已于2014年9月10日到期,因此重新与光线签约。而乐视反驳已在2014年8月20日、即合约期限内获得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合法拥有剧本完整著作权及电影拍摄权。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版权合同对合约期限内双方要履行的条款有不同设定,即在合约到期前,做到什么程度算是合法拥有版本。有的规定是片方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即可,有的规定开机即可,有的规定是需完成拍摄,有的甚至规定需获得公映许可证。具体到顾漫与乐视的合约,要看双方在合同期内对具体条款是如何理解和认定的,而目前双方对外发出的声明并没有披露合同的关键点,还看不出到底谁侵权了,要判断就必须了解合同内容及双方履行情况。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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