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告于正胜诉获赔500万 五被告被判公开道歉
2014年12月26日 16:16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五被告被判网上公开道歉 称要上诉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 实习生 唐宁)昨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于正被判在新浪、腾讯等网站对琼瑶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与其余四被告共同赔偿500万元,宣判持续一个小时。
昨日下午,琼瑶、于正均未出席庭审。法院认为,该案中所涉及的《梅花烙》作品,不论是剧本、小说还是电视剧,都不属于既定事实,故事内容都是创作人虚构出来的,而《宫锁连城》剧情桥段过多地“借鉴”了《梅花烙》,属于侵权抄袭。根据电视剧《宫锁连城》获利情况,将赔偿金酌定为500万元。
原告的代理律师王军先生表示,该案是给中国影视传媒、版权产业的标杆性司法裁判,该案所得赔偿金扣除案件诉讼费后将全部捐助给内地贫困地区的孩子们。
远在台北的琼瑶在第一时间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她兴奋地称“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被告于正及其他四被告代理律师则发表声明称,将依法提起上诉。
主审法官冯刚表示,在质证阶段,原告列举了21条《梅花烙》与《宫锁连城》剧情相似之处,而被告则称剧本属于商业机密,不便外漏。因此,可认定为原告提供的证据部分可用。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