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被判刑期7个月 称是否上诉仍需考虑
2015年03月02日 11:06 来源: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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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于2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是否上诉,其表示回去考虑。
庭审现场,尹相杰当庭认罪,称毒品来自朋友,“我认罪,对于查获毒品数量也没有异议。我没有毒瘾,只是工作压力太大,才吸毒”。2014年12月25日,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尹相杰抓获,当场起获毒品10余克。经现场检测,尹相杰尿检呈甲基苯丙胺阳性,其对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为供认不讳。 任宏伟
【编辑: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