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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获前往国签证前的劳动关系

2012年08月29日 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归侨、侨眷获得前往国家(地区)签证(签注)前,对其劳动关系等有何规定?

  答:归侨、侨眷在获得前往国家(地区)签证(签注)前,所在单位不得因其申请处境而对其免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或者责令退学,并且不得收取保证金、抵押金。(来源:安徽外侨办网站)

【编辑:南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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