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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申请收养应向哪个部门登记办理

2012年11月29日 16:28  参与互动(0)

  问:华侨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应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答:华侨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摘自:中国侨联网)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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