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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保护历史建筑 留住侨乡记忆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6月05日 14:17 来源:潮商 参与互动(0)

  (广东)汕头自开埠以来,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如何更好地把历史文化积淀转化成响当当的招牌和发展契机,如何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很好保护及体现其历史文化价值,成为政府和有关部门谋划思考和关注的焦点。

  2013年4月15日《汕头市开埠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据了解,汕头市开埠历史文化保护区大致是从汕头老市区永平路至商平路100米左右的区域,届时保护区将集汕头开埠陈列馆、老邮政大楼、潮海关钟楼、汕头大厦等历史文化建筑为一体,目前具体的范围尚在研究规划中。

  其实,汕头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便是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把保护历史建筑、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还把历史文化建筑遗产仅当作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而旅游业的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却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到人为的破坏。

  汕头历史文化建筑现状

  汕头自开埠以来已经有150年历史,从一个小小渔村,发展到现在的城市规模,一路走来,相伴汕头的人早已作古,而仍然保留着汕头开埠以来历史发展脉络的建筑,也早已所剩无几。小公园是汕头历史的起点,这里有着众多的骑楼式建筑和汕头开埠以来的众多老建筑。汕头曾经是众多外国领事馆的驻地,但到目前,除了英国领事馆因为不再是中心而得以幸存外,其他都早已不复存在了,更有老市区的原消防局,人称红砖楼,也因时代的变迁早已变成了金凤坛。

  应当讲,汕头的老市区目前能够触摸到历史脉搏的老建筑已经屈指可数,百货大楼成了危楼,就连汕头开埠的地标建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潮海关钟楼之前也是生命垂危。据了解,由洋税务司主持设计并建造的潮海关办公大楼,因门顶大钟而被老汕头称为“海关钟楼”,是汕头市区目前为数不多的几座保存完好的西式建筑之一,该楼于1919年动工,1921年竣工投入使用。至1988年一直为潮海关和解放后汕头海关总部所在地。根据历史资料介绍,钟楼享誉海内外,东南亚一带华人华侨对该楼都有印记,属于汕头开埠标志性建筑。对于这些早已作古了的汕头老建筑,市民无不扼腕叹息的。与此同时,我们现存的老建筑却仍然在不断地消亡,当年的消防局红砖楼等历史文化建筑消亡的命运还沥沥在目。因此,汕头历史建筑的保护真是到了该好好规划和保育的时候了。不然,当若干年后,汕头的旧城区改造完成后,游客到来看到的,只不过是与其他城市无甚差别的钢筋水泥高楼,当我们的后世子孙们如果问,汕头百载商埠是什么样子的,那届时我们又将如何对答。

  保护与管理面临困境

  近年来,汕头市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制订和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了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给它们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但从现状分析,汕头市的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仍面临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在实际的保护管理工作中往往出现管理脱节的现象,造成各级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缺失和保护不够全面的局面。

  其次,市民的保护意识不高,由于对历史文化资源稀缺价值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够,对开埠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使得这些建筑在城市的建设和旧城区的改造中受到极大的破坏,一直处于自生自灭的生存状况,许多历史文化建筑濒临损毁或已经损毁。

  第三,保护资金匮乏,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资金,本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护经费的筹措一直以来相当紧张,导致各级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维修举步维艰,对一些面临倒塌的、极其珍贵的历史建筑的抢救性维护经费也是极其有限。

  第四,保护规划的欠缺,由于保护管理部门缺失、经费有限,使得保护规划与设计滞后,在保护整治和建设发展中缺少必要的依据、随意性大,破坏了历史文化建筑的历史风貌。

  建筑文化是历史文化的第一根支柱,因为它们是历史文化具体的形象标志,一座城市有了建筑才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才能体现出这座城市的本质形象。

  因此,在保护区规划上,应坚持可持续再生原则。不可否认,在经济利益与文化效益的冲突、短期效益和文明传承的博弈是长期存在的。一些历史文化建筑,包括名人故居、历史名街等,很多仍是现代人居住场所,不仅承载着过去,而且有发展价值。因此,旧城区的整治和更新,在规划上要坚持可持续再生原则,在风貌保护的基础上恢复和提升历史文化建筑的文化活力。

  首先,应当进行规划性保护,由于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建筑既是历史的遗存,同时又是在发展中的城市,它既要保护又要发展,在发展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建筑文化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如果改变了,就不能说明当时的历史,进而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因此,对保护区历史文化建筑应采取规划性保护,使其保护与新的发展相互协调、相得益彰。

  其次,虽然目前汕头的许多历史文化建筑的完整面貌早已改观,但是对于历史建筑周边街道、地名等等,要想办法将它们保存下来,可采取点、线、面的保护措施。点,是指的是单独存在的历史建筑或文物史迹。线,指的是相联成线的历史建筑或文物史迹。面,指的是成片的街坊、街巷等组成的大型历史文化建筑群。这种措施可使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建筑、文物史迹得到更多的保护,其实这方面成功的例子在我国很多城市并不鲜见,而在具体形态上,不应一概推倒重建,而修新如旧应谨慎,修旧如旧也值得商榷;对于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街区应采取“微循环”方式,小规模循序渐进地保护性整治和修复,从每个建筑进行保护,使得整体名街的自然风貌得以留存,不应大包干、大面积地交给一两个开发商整体建设,而应采取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方式,充分尊重原有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价值和影响,从文化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等视角探索历史街区和建筑的保护与发展途径。

  在保护区保育方面,汕头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宣传,以提高他们对历史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一套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历史建筑的各种行为,同时理清历史文化遗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职责,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中来,使其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并且对保护内容进行调整,把对单一历史建筑的保护提升到对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保护提升到对无形文化的保护。在保护目标上,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历史建筑的认识和利用,从原来的专业保护提升到综合保护,保护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从总体说,我们肯定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建筑,但至于某一具体建筑的去留和保护与否,则最终要以是否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大局、是否有利于优秀文化传承与弘扬、是否有利于国计民生来判断标准,谨慎地、科学地加以酌定。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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