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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启动 省侨办搭建服务平台

2013年09月22日 16:26 来源:福建侨报 参与互动(0)

  针对当前侨界反映比较集中的华侨来闽定居问题,福建省侨办把制定和出台华侨来闽定居政策列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说立行”事项,受到广泛赞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省侨办会同省公安厅、省外办,经认真研究和沟通协调,9月2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实施好《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9月5日,省侨办组织召开部署贯彻落实《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工作会议。各设区市侨办分管领导、业务科(处)长、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侨办、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省侨办业务处室有关同志参会。会上,省侨办侨政处和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对《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进行逐条解读,各设区市侨办结合实际就如何落实《暂行办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侨办巡视员叶康勇强调,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是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侨界大事。一要高度重视,搭好为侨服务的新平台。各设区市侨办要及时向有关领导专题汇报,并主动做好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二要尽快启动,营造全省办理华侨来闽定居工作又快又好的新局面。各设区市侨办应尽快设立窗口,告知具体的申请流程,全面启动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三要提高效率,树立侨务干部真情服务的新形象。办理华侨来闽定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时限办理,务必要态度诚恳、服务周到,让华侨满意。(沈乔)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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