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年审批3485名华侨回国定居 万余子女受教育
2013年09月26日 15:1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23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广东)华侨权益保护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出席会议。据悉,2008年至2012年,我省(广东)公安机关共审批华侨回国定居3485人次;共有12207人次的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有2746人次的“三侨生”享受了高考加分照顾录取政策。
雷于蓝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大侨务”观念,共同推进华侨权益保护工作。侨务干部要始终牢记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积极主动地为华侨排忧解难,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依法公正审理各类侵害华侨权益的案件。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政治、投资、财产、社会保障以及受教育权益等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要积极推动华侨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尽快出台,使我省(广东)华侨权益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辛均庆 任宣)
【编辑:邹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