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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全市侨情普查启动 市委官员提出三要求

2013年12月12日 14: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辽宁侨联网消息,10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召开全市侨情普查动员大会。

  会上,市侨联主席张利红首先宣读《关于开展全市侨情普查工作的通知》并对相关调查表进行讲解。

  丹东市委副书记李建潮作动员讲话,对如何做好本次全市侨情普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侨情普查工作的意义;二是要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普查工作的实施;三是要全面总结,注重调查成果的转化利用。

  他指出,普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调查,确保完成入户调查、质量检查、录入汇总、资料上报等各阶段的工作。在入户调查中,要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摸,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填写表格,防止出现遗漏,确保调查质量。在调查方法上,要做到“三不漏、四必访”,即上报单位不漏侨、侨不漏人、人不漏项;归侨必访、侨眷必访、留学生家属必访、侨属企业必访。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侨情普查工作,把侨情普查的过程,变成宣传和普及侨务法规、侨务政策的过程,争取让广大归侨侨眷更加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归侨侨眷享受到国家给予他们在升学、探亲、困难补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他强调,市侨联要加大对侨情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侨情普查工作按期完成。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都要把这次侨情普查工作列入今年侨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并且适时对开展侨情普查工作进行督查。

  此次侨情普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即:2013年12月10日—2014年4月10日为普查阶段,2014年4月11日—4月30日为统计上报阶段。侨情普查工作的范围是海外华侨、华人(包括港澳同胞、留学生)和国内归侨、侨眷(包括留学生亲属),新移民,侨资、侨属企业。

【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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