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冀保护华侨权益条例尽快出台
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广东省侨办网站消息,1月19日,广东省人大召开列席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华侨座谈会,听取列席省人代会议的华侨对侨务工作及广东保护华侨权益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侨民宗委主任委员戎铁文主持座谈会,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林琳、省侨联副主席华清文以及首次列席省人代会议的10名华侨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根据安排,广东省侨办林琳副主任首先就华侨权益保护立法问题进行发言,向华侨代表介绍了广东制定《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省侨办为推进“条例”立法的工作,以及“条例”起草的指导思想、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
他说,立法保护华侨权益是侨界长期的要求和愿望,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不断有华侨、归侨侨眷提出,2011年省侨办在办理省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中,认为广东制定保护华侨权益的“条例”很有必要,也具备了条件,因此正式启动推动立法工作,并且得到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年来,省侨办围绕“条例”的立法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起草了《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向有关部门报送了立法需要的相关材料,为“条例”的立法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2013年底,经广东省委批准,省人大已将该“条例”的立法纳入了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广东侨办今年将加大力度力度推进“条例”立法的相关工作,继续广泛征求各界尤其是侨界的意见,对“条例”草案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列席省人代会议的10名华侨代表踊跃发言,充分肯定广东省侨办为推进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所做努力,一致认为广东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十分必要,希望“条例”能够尽快出台。他们还认真审议了“条例”草案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林琳表示,听了与会华侨的发言,很受启发,对修改好“条例”文本,做好“条例”的立法工作更有信心。广东省侨办将根据代表的意见对“条例”稿进行修改,并紧紧依靠广东侨胞,抓紧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力争“条例”的尽快出台。(梁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