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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指导:购买理财产品莫要听信"高收益"

2012年02月23日 16:0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向颇受大家信任、被认为安全保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今年以来却频频爆出“零收益”、“负收益”的负面消息,让许多投资者感受到投资的风险。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有着严格的规定,无论是风险评估还是理财说明书,每一步骤都是为了保证投资者对投资产品能有充分的认识,因此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切不可忽视。

  2011年8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亦被禁止。不过,目前市内仍有一些银行在宣传材料中直接告知理财产品收益率。

  市民在购买时看到的“收益率”实际上都是“预期收益率”,甚至是“最高预期收益率”的概念。所以市民在购买产品时,应清楚要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对于非保本的产品,要考虑其最坏的打算。

  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可以分成三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指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承诺支付最低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超出最低固定收益的其他收益由银行和投资者按照合同约定分配。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指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投资者实际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指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并不保证投资者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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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收益不是实际收益

  不少投资者在购买理财系列产品时,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不少理财经理会向投资者讲述该系列产品的历史表现,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同一个产品,在不同时期的表现也要给予冷静的观察和思考,同样一个产品,在不同的经济背景下,差异可能相距甚远。一个系列的不同产品因期限、投资渠道等不同,收益也各不相同。此外,即使保本产品也有可能面临收益为零的风险,具体存在的风险程度依赖于产品的投资取向。据介绍,只有当产品到期,银行根据整个理财期间产品投资标的的实际表现,按照事先在产品说明书上列明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收益率才是“实际收益率”。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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