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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光代表:应制定和出台《民间借贷法》

2012年03月07日 08:4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民间借贷的规模日益扩大,却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促进我国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健康发展。”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日前在浙江代表团驻地对记者说。

  周晓光说,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益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贷款难题,让民间借贷在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迅速。周晓光引用中金公司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数据指出,中国民间借贷余额在2011年中期同比增长38%至3 .8万亿元,约占全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的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

  “这么大规模的民间借贷却没有相应的专门法律法规予以引导、规范和监管,交易手续简单,有些仅凭一张借条,借贷风险难以控制,很容易产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周晓光说。

  “所有这些均表明,必须尽快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制定和出台一部专门的《民间借贷法》。”她说。

  周晓光认为,对于经营业绩优良、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国家应鼓励尝试转为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    (李呐)

【编辑:王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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