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藻抽检结果忽“变脸” 监管部门亟待整改(2)
铅含量标准存争议
记者了解到,依照铅含量标准不同,是导致超标与不超标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的主要原因。
药监局在最新通报结果中并未对各企业送检产品的铅含量作出公示,仅发布了检查结果。至于按照标准,通知中描述为,“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有关标准,以藻类为惟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不以藻类为惟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
按照此前媒体送检的几个品牌产品的检测结果,“尤维斯”铅含量超标20%;“绿A”和“清华紫光(金奥力)”均超标80%;“汤臣倍健”超标100%;“圣奥利安”超标200%;“康特力斯”超标820%。此数据参照的铅含量限量标准为0.5mg/kg。
由此推算,除了“康特力斯”以外,其他品牌产品的铅含量均为超过2.0mg/kg,而据了解,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g/kg的标准。
那么,螺旋藻铅含量的限量标准到底是哪种呢?《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发现,对于铅含量,标准认为,一般产品的铅含量应该小于或等于0.5mg/kg,而一般胶囊产品为小于或等于1.5mg/kg,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为小于或等于2.0mg/kg。但此次涉事的多家企业的螺旋藻片的剂型既非胶囊、也非固体饮料,而是片剂。
媒体认为,对于重金属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除“固体饮料”和“胶囊”两种剂型适当放宽至“2.0mg/kg”外,其余剂型一律以“0.5mg/kg”作为判定标准。但国家药监局表示,对藻类中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随剂型的变化而变化,“普通剂型”的铅含量标准为“小于或等于0.5mg/kg”,而“片剂”等剂型因原料浓缩后易致铅含量升高,故放宽为“小于或等于2.0mg/kg”。
行政监管缺失
“从双方的争议中可以看出,目前中国并没有针对片剂螺旋藻的铅含量检测标准,标准的缺失是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东南大学法学院律师张马林表示,而在标准的制定上,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想办法制定出合理公正、对消费者有利的标准,避免再次出现“被企业绑架”的国标现象。
南庆贤表示,作为安全“守门人”的国家药监局应该明确自身的立场,虽然目前谁是谁非、药监局有没有所谓的被“公关”还不能下定论,但是最简单的公开透明,药监局应该做到。
南庆贤认为,简单的“样品”检测并不能做好“安全守门人”的工作。“样品检测如何仅代表此次检测产品的质量,并不能代表所有产品的质量,药监局应该做的是从食品药品的源头开始监察。以藻类产品为例,其原料产地水质如何、有无污染对其质量影响很大。”
此外张马林认为,国家在保健食品的监管上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来执行,这给保健品市场的监管也带来了难度。(《国际金融报》记者 史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