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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66元

2012年04月11日 09:2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审批的“按月人均165元掌握”的要求,广东省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笔者昨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将惠及全省约345.7万企业退休人员,测算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了166元。

  据介绍,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结合广东近几年的调整办法,我省今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调整比例按照201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普遍调整体现公平与效率

  其中,定额调整以201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5%的增幅增加养老金,全省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加发83元,体现公平原则。

  定比调整按照本次调整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等因素计算的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增加额约为83元,具体到每个企业退休人员则高低不同,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额度较高,体现了效率原则,激励多缴费,也适当体现了地区间生活水平的差距。

  据了解,本次调整设定的公平与效率的比值(即定额调整∶定比调整)为5∶5,适当平衡了珠三角等养老金水平较高地区企业退休人员与养老金水平较低的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增长幅度。

  对部分人群适当倾斜

  按照国家规定,本次调整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和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予以适当倾斜。

  “首先是提高了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省人社厅介绍,2011年,为了解决先后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员在特殊调整上的“倒挂”,即后退休比先退休享受高级职称倾斜标准要低的问题,全省统一建立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专项津贴,将2007年以来历次加发的高级职称津贴合并为专门的项目,单列发放,使不同时间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都能享受到同样标准的专项津贴。在此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提高专项津贴标准,将正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的月标准由250元提高到7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专项津贴的月标准由200元提高到600元。

  与此同时,对2012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养老金6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也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两类人群纳入调整范围

  为合理衔接省与国家有关政策,本次调整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调整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的实际,对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一并执行调整办法。

  近年来,针对不同群体,省人社厅陆续出台了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办法,打破了身份、职业、年龄的限制,解决了各类未参保群体养老保险“从无到有”的问题,一大批过去由于没有政策而未参保的群体通过一次性缴费的方式纳入养老保险,获得了长期养老保障。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时,将通过一次性缴费纳入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一并纳入了调整范围。(记者/刘熠 通讯员/粤仁宣)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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