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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防止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

2012年04月19日 1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事项的日常审核监管,防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

  意见指出,要深入治理加重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事项的日常审核监管,防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地方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村级组织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罚款和违规收取押金、违约金等方式来管理村务。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逐步加大主要党报党刊向村级组织免费赠阅力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监管,深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问题,加大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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