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之争升级:加多宝凉茶上市 广药索赔75亿(3)
官司之争
加多宝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获立案
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双方除了在产品、渠道、配方、营销等战场上互相牵制、阻击外,双方还纷纷举起法律武器,你告我,我又告你,掀起一波波法律大战,针对日前广药集团发布严正声明,宣称某些企业对外散布“红罐王老吉更名”的虚假信息一事,加多宝昨天宣布,该公司不服广药胜诉的仲裁裁决,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并获得立案。
此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5月9日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指出,按照仲裁法第64条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现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鸿道集团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广药集团依法不得申请执行该裁决。这也意味着广药集团目前还不能申请执行裁决,“王老吉”商标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归属加多宝还是广药集团尚有悬念。
广药索赔75亿元“非法收入”
针对加多宝提出撤销裁定的申请,广药集团昨天表示对此前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充满信心,称在撤销决定作出前,仲裁对各方仍“具有法律效力”,红罐王老吉的生产和推出不会受到影响。
昨天,广药集团法律顾问、北京正理律师事务所张宏主任律师向记者解释,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方式。仲裁裁决的效力不同于法院诉讼中的一审判决,而是类似于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属于终审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影响二审判决的效力,也不停止二审判决的执行。”
“现在仲裁裁决是生效的,但是不能现在执行,因为加多宝提出撤销申请又被受理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向记者表示,广药集团的上述解释回避了核心问题,即仲裁法第64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药集团也首次公布了其预估的天价“索赔金额”。据广药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倪依东透露,通过相关的市场调研以及友善的供应商提供数据,鸿道集团2010年5月2日以后至今所销售的红罐红瓶王老吉所获“非法收入”有75亿元以上,因此广药集团会在这个数目的基础上向加多宝进行索赔,但最终还是要以法律的裁决来认定。
是否将影响
国内凉茶业发展?
行业影响
近年来,凉茶已成为唯一能对抗洋饮料可乐的民族产业。然而,现时两大凉茶巨头大打出手,有业内人士担心,该事件将会影响凉茶产业发展。对此,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长张俊修表示乐观,他认为,红绿之战不会影响凉茶发展,只会激发凉茶企业更加努力前行,并将从中得到保护品牌的经验教训。
“这三四年来,每年5月凉茶行业都会发生一起大事,但这么多年来,凉茶行业依然在风雨中获得快速前行。”张俊修告诉记者,今年虽然发生红绿之争,但两大巨头将会更加努力抢占市场,而其他二三线品牌也跃跃欲试,鼓着劲争市场,这将推动产业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