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谈美光伏双反初裁:若执行企业无法直接出口

2012年05月30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专家谈美光伏双反初裁:若执行企业无法直接出口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30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对我国企业频繁遭遇“双反”调查等问题进行解读。张龙云 摄

  中新网5月30日电 美国商务部17日初裁决定向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高达31.14%—249.96%的惩罚性关税,中国光伏企业面临极大的挑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30日在做客中新网时表示,如果按照此税率仲裁,我国光伏企业可能基本上没办法在美国市场来直接出口。

  据了解,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我国太阳能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判结果,我国应诉企业将被征收最高31.22%的关税,不应诉企业将被征收250%的惩罚性关税。这是迄今为止,我国企业被征收惩罚性关税最高的一次。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30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如果按照此税率仲裁,我国光伏企业可能基本上没办法在美国市场来直接出口。

  梅新育表示,中国作为世界反倾销最大的目标国,已经连续20多年了。中国世界工厂一直是伴随着中国最大贸易保护主义受害者的,是这样一个地位发展起来的。在我们的很多行业,很多产业,经常不止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它在一个出口市场上面遭到了不公正的反倾销、反补贴,被征收了很高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以后,就在一段时间之内几乎是无法进入这个市场,因为那么高额的反倾销、反补贴的税率,实际上让它根本没有办法来进入。

  梅新育称:“有些行业,如果按照裁决执行的话,它可能也就在一定的时间里面,基本上就无法进入这个市场了。这里面像刚刚公布的,美国刚刚公布的对我们光伏的情况的话,如果按照那样的仲裁的话,作为仲裁的税率,那我们光伏企业可能基本上就是没有办法在美国市场来直接出口了。”

  据悉,国内最大的四家光伏产品供应商,也是在此次反倾销初裁中受影响最大的四家企业——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天合光能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本月24日共同发起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SEPA)”,应对美国反倾销初裁。(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何敏】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