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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微企业可零首付注册

2012年06月19日 10:0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意见》,规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吉林还规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适度下调,有担保公司介入的信贷项目利率尽量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记者刘文波)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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