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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诞生公交行业首个集体合同 工资年涨幅15%

2012年07月02日 14:1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沈阳市城建交通农林工会主席詹军刚刚松了一口气,半年来,他推动在全市公交行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事情终于有了结果:28日,我国公交行业首个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在沈阳诞生。驾驶员、车辆修理工、调度员等主要工种的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上调了45.6%、36.4%和31.8%,工资年度涨幅确定在15%。“职工方代表和企业行政方代表先后进行了12次协商,整个过程太不容易了!”詹军感慨地说。

  从今年3月开始,辽宁在全省开展了一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攻坚行动”,以工时工价、劳动定额以及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协商重点,目标是推动企业普遍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力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建会企业的70%,像沈阳公交行业那样的工资集体协商在全省各地都在上演。

  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省有着引以为傲的产业工人大军,由此带来的保障职工权益的任务也分外重。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从2006年起,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辽宁十大民生工程之首,连续三年纳入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报告。辽宁省总工会连续四年在与省政府的联席会议上将职工工资问题作为议题,还推动省委、省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省“十二五”规划。2010年,辽宁省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全省要在3年内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达到95%,5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辽宁不仅有党、政、群团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具体规划,还有这样一群工会干部,他们不畏难、敢争先,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寸步不让,沈阳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2010年在推动百胜餐饮(沈阳)有限公司所属肯德基、必胜客餐厅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企业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的谈判陷入僵局,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多次协调未果,鞠秀礼亲自约见了企业行政负责人,明确表达了工会在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上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的立场,并就存在的分歧进行了深入磋商,凝聚和增进共识,最终使“肯德基”在中国内地的第一份集体合同在沈阳签订。

  截至今年1月,在沈阳的49家世界500强企业全部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平均增幅为8.1%,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1.5%、81.2%,其中可口可乐、宜家家居等4家企业在中国内地签订了首份集体合同。2011年,沈阳市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6.5%,一线职工工资涨幅达到14.1%,首次超过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几年来,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辽宁省创造了不少独家经验,并被全总在全国推广,如辽阳市党政主导协商的工作机制、营口市虎庄镇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沈阳的建筑工地“1+N”集体合同、大连“楼宇”小行业集群协商等,软件业、餐饮业、公交业等不少行业的国内首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也都诞生在辽宁。沈阳市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两具体,程序两必须”的要求,已逐渐被全国各地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所采用。

  从2006年起,辽宁省工会每年都开展“双合同月”活动,对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按照《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三年培训计划》,从今年起,辽宁还将每年培训1000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代会建制指导员。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人才基础。

  “职工收入问题是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抓住工资集体协商这一牛鼻子,通过‘谈判定工资’,就能有效解决职工收入增长的难题,辽宁在这方面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刘世峰说。(记者陈梦阳)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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