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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大奖 会计挪用300余万元单位公款买彩票

2012年07月27日 15:3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118万至今未还 获刑十年

  为了买彩票中大奖,会计王某挪用单位公款300余万元,近日被密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指控,王某在2007年4月至2011年2月期间,利用会计职务之便,采取提取银行存款不记账、收入的现金不存入银行账户等手段,挪用公款共计300余万元,购买彩票。今年2月27日,王某投案自首,至今仍有118万余元没有归还。庭审过程中,王某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担任会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提取银行存款不记账等手段,挪用公款购买彩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且不能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是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继续追缴其未退还的款项118万元发还单位。(通讯员单青林 侯君颖)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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