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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湖北延后 有望在11月执行

2012年08月02日 09:0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25日,中央宣布,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10个省市。8月1日湖北省将正式加入“营改增”试点阵营。昨天,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我省“营改增”将延后,有望在11月执行。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今年初,上海最先开始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设了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上海施行“营改增”后,七成企业都获得减税。昨日,据省国税局介绍,我省“营改增”的试点工作正在筹备中,由于涉及的企业较多,“营改增”试点将延后,争取在11月份执行。  (记者王丹妮)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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