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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1500万奖励还需制度性反思

2012年08月02日 14:27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安徽太和县政府从财政拿1500万元奖励给星级酒店,连日来成为媒体和网友热议的焦点。记者8月1日从太和县委了解到,根据网友及媒体的建议,该县决定,废除就“投资回报期长的宾馆业验收合格达4星级酒店标准给予1500万元奖励”的规定。(8月1日 中国新闻网)

  太和县政府能够听取网友和媒体的建议,及时废除给予四星级酒店1500万元奖励的规定,这种从善如流的精神和行动,确实值得称道。应当承认,太和县政府作出这样的决定,是需要一定勇气的,因为早在2008年这家酒店建设前,太和县政府就出台规定,公开承诺“在太和县投资建第一家五星级大酒店,政府奖励2000万元,四星级大酒店则奖励1500万元”。对于投资方来说,如今取消奖励,就是对当时承诺的食言。对于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经济第一要务的地方领导来说,必然承担着很大的风险。然而,这样的风险甚至可能到来的苦果(由此造成招商引资的困难)是怎样造成的?应当引起太和县甚至很多地方领导的反思。

  在当初做出这样的奖励决定时,如果有着一套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程序:不是政府内部简单发一个红头文件,而是在做出决策前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我想肯定不会有今天的尴尬。政府的反思不能只局限于就事论事的取消奖励,而应当由此认识到,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群众意见过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程序的有效性。只有真正实现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制度性保障,才能做出既符合当地省情县情,又能得到群众拥护的好决策,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出现承诺又食言的尴尬。

  如今,群众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对地方政府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发言权有强烈的主张,网友和媒体对给四星级酒店奖励规定的热议甚至尖锐批评就是明证。这是值得欢迎的时代进步,我们的各级领导应当欢迎这样的进步,并且使自己的工作适应这样的进步,用制度确保群众在重大决策中的知情权和发言权。金海燕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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