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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陈光标卖空气被指行为艺术 侵蚀公共物品属性(2)

2012年08月14日 10:2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建议

  行善要兼顾社会效益

  有着“首善”之称的陈光标,行事仍然高调,依旧特立独行。此次引发争议的“卖空气”,背后的“利”显而易见,既能倡导环保意识和生态理念,所凸显的创意也值得借鉴。可凡事都是利弊共存,“卖空气”的“弊”暂且不论,想说的是,“首善”行事应力减负面效应。须知,号称“首善”,也就扮演了公众人物的社会角色,当有一定的担当。像陈光标之前的“钱墙”秀、砸奔驰砸电动车、送猪送羊发自行车等等,或有悖公序良俗,或举措欠妥,或对公众情感存有一定的欺骗性,纵然有行善之实,也如同记者以绿茶假装尿液的检测——用谎言揭开谎言,终究不妥。

  再则,陈光标应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个慈善家,更是一名商人。每一次的“高调”慈善,引来如潮的好评不说,更利于自己搞投资、拉项目做生意,附带价值极高。倘若不顾及负面效应,无视社会效益,所行的慈善之“实”也将大大消解,一定程度上只是对公众的“利用”。且就实质而言,力减负面效应也是行事的可持续发展之道。置换于此次“卖空气”,由于属于新生产品,法律空白,暂未有质量技术的标准,甚至连审批许可、技术质量鉴定等都欠缺,置身于制度与监督之外,况且易拉罐的处理也是个棘手的问题。以此,陈光标不妨先进行局部地区的试点,何必动辄10万罐呢?

  无意指摘陈光标行事的缺点。对于“卖空气”,个人以为最值得称道的一点是加重人们的生存危机感,促进环境的保护。只想申明,力减负面效应,才不愧为“首善”之名。  刘孙恒

  ■三言两语

  ●经济越发达,城市空气污染越严重。这种事实,既给陈光标“卖空气”创造了商机,也扇了城市管理者一巴掌。各级政府应摒弃片面的政绩观和粗放的发展观,不仅要推行PM2.5测量标准,破解发展与环保的深层矛盾,还要采取配套措施,真正让城市居民能够多呼吸到新鲜空气。

  ——玫昆仑

  ●陈光标的“卖空气”是一记警钟,在提醒着我们如果还不重视环境,“卖空气”就不是荒唐事,通过“卖空气”,让更多的人惊醒我们正在变坏的环境,能够警醒所有的人。这就是“卖空气”的最大价值。

  ——滨兵

  ●“中国首善”陈光标总有一些不同凡响之举,他这种形式上的“高调”或者“作秀”,完全可以有,因为内容是在做善事、做好事。

  ——涂启智

  ●“卖空气”如果能达到宣传节能减排的环保目的,这样的行为艺术,倒还有点公益宣传的味道,搞一搞也无妨。

  ——何勇海

  ●一方面,我们对于污染痛心疾首,告诫自己环保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却又抱有侥幸,对地球自净能力盲目乐观。今天看来,卖空气似乎像“狼来了”一样荒唐可笑,但倘若继续对污染熟视无睹,明天的“狼”就很可能让我们猝不及防。也许,陈光标卖空气,正是在此意义上的警示通言。

  ——张枫逸

  ●标哥的世界我们永远不懂。

  ——任仁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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